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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与“撞车贼”过招 |
| http://www.xcmc.com.cn/ 2006-11-28 13:29:03 来自网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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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一:9月19日上午11点多,陈先生驾驶小汽车途经东升镇某路口红绿灯处时,突然感到车尾被摩托车撞了一下。陈先生随即打开车门下车察看,发现车并无大碍。然而当其回到车上时,发现原本放在副驾位上的手袋不见了。手袋内装有一台手提电脑及现金支票等物,陈先生一下损失了1万余元。
敬告: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,转载时请注名出处,必须保留网站名称、网址、作者等信息,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,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。 Http://www.zsnews.cn 事件二:9月20日晚7点多,徐先生驾车从广州返回中山。行至广州大道某三岔路口时感觉车尾被撞击,徐先生立即将车停住,拔下车匙锁好车门,下车后立即报警。待交警赶到现场,划分责任处理完毕离开后,从追尾车下来的几个人将徐先生堵至路边,要求给现金私了。徐先生将车门反锁,始终坚持不下汽车,只坚持由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赔付。见徐先生不下车,这伙人只好开车悻悻然离开。回到中山后,徐先生按其所留电话商量赔付事宜,却怎么也联系不到车主。 警方提示: 在驾车过程中,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;同时遭遇“撞车贼”一定要镇定沉着,借鉴事件二中徐先生的做法,一定要及早报警,不要同“撞车贼”私了。在等待交警处理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。下车查看前要拔掉车钥匙,手袋最好放在车内隐蔽处,关闭车窗,反锁车门;下车后保持警惕,注意观察形势。一旦感觉有异常的情况,要迅速上车锁门。一般而言车内是最安全的,一有危险车主可迅速驾车脱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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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日期:2006年10月26日 作者:谭林玉 刘宗伟 网站编辑:陆超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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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全文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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